青海省直中心关于 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:1、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。 2、2022年10月1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。
省直中心关于
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
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》(银发〔2022〕226号),自2022年10月1日起,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1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.6%和3.1%。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,即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.025%和3.575%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。
2、2022年10月1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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